日前,徽州区人民检察批准逮捕“老赖”张某某。这是安徽省审判机关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徽州区人民检察首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017年,徽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被执行人张某某三起民事执行案件,执行标的20多万元。张某某将其财产转让所得款用于他用,不优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并对执行法官作虚假陈述。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的规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徽州区人民检察依法批准逮捕。
生效的判决、裁定,具有国家强制执行力,人民法院的裁判权威是不容挑战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应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