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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健康快速发展

发布日期:2012-10-2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自从2008年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出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以来,民间资本对这一新生事物产生了浓厚兴趣,并迅速行动起来,迫不及待地涌入成立小贷公司的行列。对于经营合规、稳健的小额贷款公司,建议主管部门出台有关扶持政策,适当增加银行融资比例,放大资金杠杆效应。自从2008年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出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以来,民间资本对这一新生事物产生了浓厚兴趣,并迅速行动起来,迫不及待地涌入成立小贷公司的行列。从央行发布的《2012年上半年小额贷款公司数据统计报告》显示,截止今年6月末,全国小贷公司已达到5267家,贷款余额4893亿元人民币,从业人员5.84万人。小贷公司成立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对农村金融形成有益补充,更好地服务三农发展。但从这几年的发展来看,出现了明显的两极分化,良莠不齐。有的赚的盆满钵满,有的损失惨重,甚至退出小贷行列。对此,我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仓促上马,人才缺乏。根据调查,目前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是几家企业或自然人出资成立的。出资人很多都是从来没有从事过金融工作的,并且多数股东文化水平不高。有的小额贷款公司也聘请了少量从金融部门退下来的员工,但因人数太少,显的“身单力薄”。因为小贷公司成立初期,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想的过于简单,认为就是将钱贷给个人或企业,等到期收回就是。一般都是从股东中边选出一个董事长和一个总经理,就开业经营。但当经营一段时间后发现根本不是那么简单,他既涉及到对贷款者的考察评估,对政策的把握,还涉及到担保、抵押、质押等不同保证方式的实际操作过程等等。多数被调查者都深深感到金融知识不足和专业人才的缺乏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盲目乐观,风险意识不强。由于多数小额贷款公司是2009年后开始被批准进入市场的,当时恰逢CPI高企,国家为抑制通货膨胀,逐步收缩银根,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严格控制存贷比,使社会可用资金陡然紧张,资金成了“香饽饽”,过桥资金、临时调节资金等资金需求非常旺盛,资金借贷成本大幅提高。在这中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也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将贷款利率逐级上调,从1分五、2分、三分、到1角五分,甚至更高。也因此造就了许多因从事资金借贷而迅速致富的“富翁”。受此影响,很多人认为只要开小额贷款公司就可迅速暴富,这也是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等经营货币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产生的主要原因。在这种无限追逐利益心态迅速膨胀情况下,风险这根弦逐步麻痹,甚至认为经营货币太简单了,自己过去从未干过金融,这不也能大把的赚钱吗?但却忘记了祸福相依的至理名言。2011年下半年,企业利润已由上升逐步掉头向下,企业普遍反映经营成本太高,特别是资金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从2012年年初开始,中央银行逐步下调了存款准备金率,并实施逆回购,逐步释放流动性。应该说,这种信号是非常明确的,有一定金融知识的人就会意识到,流动性的逐步释放,会造成借贷利率的下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带来冲击。但由于他们还沉浸在大把赚钱的狂热中,没有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从2011年年底开始,因为企业经营成本提高,国际国内需求不旺等积累效应的逐步显现,致使一批企业破产倒闭,企业主跑路,造成部分贷出资金无法收回,损失惨重,亏损累累,甚至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不破产清算。
(三)可贷资金不足,造成经营困难。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资金主要来自资本金和银行融资两部分。同时,在银行融资也受到严格的比例限制。因资金需求旺盛,许多小额贷款公司都遭到“无钱可贷”的尴尬局面,连利息收入、银行再融资信用额度也都用尽。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规模都比较小,一旦出现几笔贷款不能按期收回,都会给公司带来沉重打击,导致盈利能力迅速下降,长期亏损,甚至倒闭。甘肃武威市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就是因此而退市。小额贷款公司至今仍没有获得金融企业的身份,只是按照工商企业注册,税收按一般服务企业缴纳,大大增加了小贷公司的经营成本,这也是小贷公司经营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监管缺位,自我约束能力差。据调查,全国多数小额贷款公司都是由地方金融办审批成立的,承担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和指导职能,但没有直接的监管和处罚权。有的地区利率是由银监部门负责监管,但具体经营是由工商部门管理。由于监管权分散在地方金融办、银监和工商部门,监管主体不明确,职责界定也不很清楚,造成了都可以管,也都可以不管的松散监管局面。在这种监管格局下,很难对小额贷款公司形成有力的规范监管,为小额贷款公司违规经营留下了宽阔的空间。由于监管力度不够,有些小额贷款公司明目张胆地进行社会集资;有的通过股东进行隐蔽集资,设账外账进行违规经营;有的打擦边球,以扩充资本金的名义,通过股东进行社会集资入股等等。这些都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有些省份因意识到这些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暂停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工作,并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二、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小额贷款公司主要是服务于小微企业、低收入群体和三农,是对商业银行服务薄弱领域的有益补充,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冲击不大。小贷公司的发展对增加社会就业,增强经济活力,稳定经济增长,促进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又快又好的发展,我认为,应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大培训力度和招揽优秀人才,提升整体层次和水平。人才是事业发展的根本,小额贷款公司也不例外。小额贷款公司既然是经营货币的,其实质就是金融企业。金融企业的经营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优秀的专业人才经营才可健康、快速发展,否则,即使一段时间发展的不错,也很难应对因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突然变化,而造成的冲击,有可能因此而造成经营困难,甚至破产退市。因此,小贷公司的负责人首先要有紧迫感,真正认识到学习金融知识的重要性,并迅速行动起来,通过自学、参加学习班,听专家教授授课以及向身边的人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迅速丰富自己的金融知识,尽快达到一个金融企业领导应具备的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在领导和经营小贷公司过程中,稳得住阵脚,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并能有效应对发生的各种困难和风险。再就是要注重人才的引进,要尽快引进在金融机构工作过的高管人才,这是迅速提升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的捷径。同时,还要在招录员工时严格把关,尽量招录学习金融、会计、经济管理、计算机、法律等专业的大学毕业生,通过培养和锻炼,使他们迅速成长起来,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的中坚力量。
(二)拓宽可贷资金渠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瓶颈关键在于解决其后续资金问题。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可通过现有股东扩大资本金、吸收有实力的新股东加入等方式,扩大自身实力。对于经营合规、稳健的小额贷款公司,建议主管部门出台有关扶持政策,适当增加银行融资比例,放大资金杠杆效应。在这方面,有些省份已经做了有益尝试。比如:浙江省就规定,辖内小额贷款公司可按注册资本进行1比1比例融资;广东省则采取弹性化试点,对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再融资额度至资本净额的100%。风险控制是金融行业永久的话题,既是经营中的重点,也是难点。作为小额贷款公司,要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工作,一旦忽视,将会造成严重损失。首先,健全各项防控风险制度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个别不法份子利用小贷公司成立时间短,防控措施不够规范等可乘之隙非法作案;其次,在经营方面,规范操作,杜绝人情贷,严格按规定操作,把好每一笔贷款的各个环节,不要被高息等利益所诱惑,强化贷审环节,确保万无一失。
(三)明确定位,降低税负。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就是货币,理应明确其金融公司的地位,理顺税收体制。可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实行的是一般公司的规定,营业税按5%征收,所得税按25%征收,并按贷款损失抵扣前的数额征收税。而一般公司营业税按3%征收,所得税按贷款损失抵扣后总额的25%征收,。这些规定对小贷公司很不公平,给其增加了很大的经营成本,不利于小贷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利于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经济的发展。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主要依据各省金融办下发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办理,而不是按照《公司法》实施,这样,就在股东变更、日常管理和规范等方面带来了一些冲突和阻力,这都是管理层下一步重点研究和解决的迫切问题。
(四)明确审批监管部门的职责,规范运作。建议上级政府部门,尽快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监管部门给予明确界定,并划分好各部门的具体职责,真正做到审批、监管有序进行,切实将小额贷款公司的生产经营纳入到大金融的范围,真正形成金融机构的有益补充。同时,要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很多小贷公司是由很有实力的上市公司参股成立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其目的不只是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而是想拿到金融牌照,成为村镇银行。但2009年银监会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中,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成为村镇银行的条件,成立村镇银行起码要有一家银行作为发起人。这就相当于,只要成立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就要交出控制权,这是小贷公司负责人所很难接受的。也正因如此,到目前为止,没有一家小贷公司成为村镇银行。建议在制定政策时,要考虑到目前小贷公司的实际,借鉴外国的一些先进经验,放宽民资成立银行的准入条件,在不改变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使一批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业绩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改组成真正的银行。(王振平:中国人民银行高青支行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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