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贴息的确大大减轻了林农及企业的贷款负担。去年从黟县农村合作银行贷款了3850万元,便获得了123万元的利息补贴。”谈及林业贴息贷款,黄山杉森木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裘仁建告诉记者。杉森公司创建于2005年,自有林场6.8万亩,杉木蓄积100多万立方米。多年来,利用当地丰富的木材资源,杉森生产的500多种园艺产品、户外家具等木制产品远销海内外。
为了解决林业资金投入大、周期长等难题,2010年,安徽省林业厅、财政厅下发了《安徽省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通过组织林业龙头企业和广大林农申报中央、省林业贴息贷款项目,有效地筹措林业发展资金,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和林农致富。
“2012年度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建议计划已经下达。从今年起,省级财政贴息资金将重点用于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小额贷款利息补贴。 ”省林业基金管理站站长刘平介绍,作为一项引导信贷资金投入林业的强农惠农政策,2010年之前的林业贴息贷款主要面向具备一定规模的林业企业、林场、苗圃等。随着林业贴息贷款规模迅速扩大,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中林权抵押、合作社参与、联保等新的体制创新不断涌现,林农直接获得贷款贴息成为可能。
2012年度,安徽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建议计划16亿元,其中营造工业原料林贷款建议计划97994万元;林业小额贴息贷款建议计划37515万元;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贷款建议计划6800万元;林业龙头企业贷款建议计划17691万元。
“从事林副产品加工的经济实体,要想享受林业贴息贷款,首先必须是林业部门认定的林业龙头企业,其次其生产的产品须科技含量高,同时企业需带动能力强,与林农结成紧密利益共同体,就是带动农民致富。从事工业原料林和木本油料经济林项目的,所有经济实体都能申请林业贴息贷款。只要林农从事的是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和林产品加工贷款项目,都可以申请林业小额贴息贷款。 ”刘平表示,沙区、石漠化地区的种植业贷款,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开展的森林生态旅游项目也同时纳入贴息范围。
据悉,对符合条件的林业贷款,中央财政年贴息率为3%;省财政对中央确定贴息的林业贷款项目,视预算安排资金实行定额贴息。相比林业贷款3年的贴息期限,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营造林小额贷款适当延长了贴息期限,为5年。营造林小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由县级林业部门负责汇总,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以县级为单位申报,市级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一审核后汇总申报。
此外,为鼓励金融机构发放林业贷款,除了对各类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林业贷款予以贴息以外,省林业厅还将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林业贷款纳入贴息范围。
2011年安徽共落实林业贴息贷款23.43亿元,贷款规模位列全国第二。林农和国有林业职工的林业小额贷款达到3.57亿元,惠及37个县(市)的1949人。据统计,安徽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实施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共带动3万多个农户增收1亿多元。